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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车辆报废流程_厦门汽车报废手续

tamoadmin 2024-06-17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异地报废手续怎么办理流程2.拆解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3.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流程4.汽车报废需要带什么5.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6.报废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手续车辆报废首先要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以审核同意后,将车辆交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回收部门收购,凭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1.汽车异地报废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2.拆解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

3.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4.汽车报废需要带什么

5.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6.报废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厦门车辆报废流程_厦门汽车报废手续

车辆报废首先要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以审核同意后,将车辆交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回收部门收购,凭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车辆号牌、行驶证,到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汽车异地报废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车子报废需要的手续: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拆解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异地报废办理流程

1、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同时机动车回收部门也会对该车进行拍照和解体,作为档案保存起来,还要对发动机、检验车架号检查是否和车辆一致,只有检查符合标准,才会进行解体。

3、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在机动车解体完成之后,汽车回收部门会向车主出具一份有关报废机动车的回收证明,这时车主只要在一个星期内向当地车管部门提交《报废机动车维修申请表》以及号牌、行驶证等一些相关资料。

4、带齐所有资料,到车管所服务大厅装订手续进行办理。

5、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办理。

6、工作人员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机动车异地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7、机动车登记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报废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拆解报废车需要下列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者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车辆报废需要下列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汽车报废需要带什么

车辆报废要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去办理。

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需要进行报废,车主需要前往车辆登记的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报废办理。车主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包括自身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此外需要在车管所对报废车辆进行查验,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车管所会开具相关的报废通知,车主需要前往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之后需要携带已报废证明前往车管所进行核验,最后到车辆登记的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注销登记手续。

车辆报废的条件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1.报废汽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向报废汽车所有人发放《机动车报废证明》,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车辆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所有人应填写《汽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所有人印章;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工作年限的车辆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工作年限的汽车,经检验车辆符合报废标准后,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会托管《汽车报废通知书》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交付车辆;4.回收企业会在检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拆解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要碎,车架(底盘)要切,相机要拍,《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发,残值交;5.车主《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表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检查核实签字后,收回车牌,按限额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报废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材料

车主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包括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号、车主身份证以及原车,资料是报废机构要仔细看的,所以,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齐全,除此之外,还需要车主处理完车辆的所有违章信息,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2、找回收机构

车辆报废不是随便找一家报废机构就可以的,而是要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这一步是很关键的,报废机构接收到车主的诉求,审核车辆信息以及资料,达到报废要求就对该车进行报废处理,一般都是直接肢解车辆,然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去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

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车主需要拿到报废机构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的报废流程以及手续就已经完成了。

一、车辆报废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车辆报废手续如下:

1、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5、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新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酝酿多年。此前,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其中对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行驶10万公里。之后,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车辆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限制显得过于苛刻。在2000年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中,虽然私家车仍有年限限制,但是可通过年检将标准延长为15年。2006年,商务部就《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其中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变化。

三、报废车辆需要哪些证件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车辆报废注销的手续是,到机动车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确认机动车解体,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就可以了。

办理车辆报废注销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当地为准。

1、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

5、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6、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机动车所有人需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此外,如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以及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行为,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报废 # 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