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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分析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公开征求意见近一年时间,11月2日,关乎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终于正式发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截图站在新15年的起点上,本次发布的《规划》与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制定的产业发展背景已然不同,目前,在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的引导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分析

公开征求意见近一年时间,11月2日,关乎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终于正式发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站在新15年的起点上,本次发布的《规划》与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制定的产业发展背景已然不同,目前,在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的引导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成为世界汽车产业发展转型的重要力量之一。但与此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也面临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产业生态尚不健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问题。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面向未来15年,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本《规划》。

《规划》的发布带动了资本市场的热情,截至11月3日11时,新能源汽车板块普涨,其中,派生科技、汉宇集团、英可瑞等多只个股涨幅超过10%。美股的中国造车新势力股价涨幅较为明显,截至美东时间11月2日收盘,蔚来汽车股价涨幅8.96%,小鹏汽车股价涨幅6.91%,理想汽车股价涨幅13.44%。

来源:富途牛牛理想汽车股价波动截图

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目标定档“20%”

此次《规划》的征求意见稿早在2019年12月就已发布,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修改与编制,《规划》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发展趋势、总体部署等方面大致相同,但在发展愿景等方面有一些修改,如发展愿景中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根据此前的《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5%左右,近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版)》也提出,2025年,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年销量要占汽车总销量的15%-25%,由此来看,此次《规划》公布的新能源汽车销量比例低于征求意见稿中的25%,取了中间值。

盖世汽车研究院资深分析师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仍为政策驱动市场,2020年到2025年该市场将从政策驱动发展向市场驱动为主体转移,且未来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还有可能面临一定阻碍,如充电基础设施完善性、产业链成熟度等方面,所以降低目标能缓解这些瓶颈带来的压力,产业和市场各方面也能协同并进发展。他认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这个目标比较务实。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数据显示,今年1-9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为4.56%,考虑到今年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等,乐观预计2020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5%,理想状态下,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要达到20%对应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95%。

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目标被重视

与此前《规划》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的标准被提升到了《规划》的发展愿景中,即到2025年,我国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要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同时,《规划》删除了2025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2.0升/百公里的目标。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规划》中的电耗目标给各类车型提供了发展空间,有利于车型多元化发展,如跑车、SUV等电耗相对高一些的车型,也能替代传统燃油车发展。

充电中的保时捷Taycan

据了解,平均电耗指的是平均电能消耗量,是按车型对应车辆数量加权计算得出的一组车辆平均电能消耗量。参考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车型主要参数,经盖世汽车梳理后发现,进入该《目录》的纯电动乘用车有20余款,有12款车型的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高于12千瓦时,如蔚来牌换电式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为20.00千瓦时,ARCFOX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为16.3千瓦时。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低于12千瓦时的车型几乎占到一半,如长城欧拉牌纯电动轿车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为10.30千瓦时,比亚迪牌某纯电动轿车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为11.40千瓦时。

事实上,早在《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业内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指标就有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电耗不宜与油耗简单类比,设置电耗目标有可能影响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随着智能网联化不断发展,更多的传感器等智能化器件将增加耗电量,这也会导致电动汽车电耗增加。

在此次《规划》中,盖世汽车发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愿景被相对弱化,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划》删除了“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的目标,而是提出到2025年,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盖世汽车研究院资深分析师认为,《规划》将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销量目标去除,或与各方对智能网联的定义不明确有关,如果把L2级别的汽车也被定义为智能网联,那今年就有可能突破30%。他认为,高度自动驾驶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用化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规律,所以《规划》还是以务实为首要出发点,修正了原先政策上的不足。

充换电设施、氢燃料建设再被提及

《规划》除了对未来15年发展愿景进行变动以外,还对充换电网络建设和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重点提及。在《规划》的第六章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中提到,要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其中,《规划》提出,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对此,崔东树认为,《规划》对充换电设施的提出是在强化充换电服务,对充电和换电模式有更强的指导意义。“慢充是未来发展方向,快充也要建立体系,换电模式有场景的特殊性,重视程度也明显提升了。”崔东树说。

来源:蔚来汽车

在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健全氢燃料制储运、加注等标准体系。加强氢燃料安全研究,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

此外,还将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的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36个城市公布氢能发展规划与政策,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成74座加氢站,在建32座,预计2020年加氢站保有量将超过100座。

结语:

当前,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正处于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从《规划》总体来看,未来15年部署的总体思路仍然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对现有发展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完善和提高,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等。总体而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指明了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有利于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易车讯 三亚市是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综合类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非省会城市,为高效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三亚市制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将要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应用场景样板工程,基于换电车辆推广目标,合理规划全市换电站布局,构建“充换互补、协同发展”的站桩空间布局。

主要目标

1.开展换电示范应用。以社会运营领域为突破口,聚焦“公务、巡游、网约、租赁、物流”等应用场景,打造三亚换电车辆推广样板工程,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4500辆,其中社会运营领域3500辆,私人领域1000辆。试点期后社会运营领域换电车辆规模优势逐步凸显,私人领域对换电车辆认知度大幅提升,具备规模推广的基础条件。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期内换电站建设完成25座,其中2022年建成10座,2023年建成15座。构建与全市交通运力相契合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3.优化产业生态。积极引入换电产业链相关主体,完善二手车交易、二手电池交易、电池梯次利用、电池储能工程化等管理规则制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4.加强换电技术研发。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通过对不同换电技术路线进行推广验证,寻找适合海南高热、高湿环境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方式,为下一阶段全域换电模式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方面标准实践应用,鼓励地方、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6.加强监测管理。研究制定省市平台联动的解决方案,加强对换电模式下车辆和换电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充换电一张网”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7.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工作任务

(一)加快各领域换电车辆推广应用

试点期内,结合三亚不同类型车辆营运特点,通过“规模推广、特色应用、示范运营、带动辐射”等方式,明确三亚各类换电适宜车辆的推广模式和路径,总结形成先进的换电推广经验。

1.公务车辆领域。试点期内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新能源换电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更换比例的30%。

2.巡游出租车领域。充分发挥换电巡游出租车“项目制”批量推广优势,形成规模示范效应,试点期内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巡游出租车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更换比例的80%。

3.网约车、租赁车领域。加快网约车和租赁车合规化进程,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网约车年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网约车推广比例的20%;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租赁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租赁车推广比例的50%。

4.物流车领域。鼓励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轻微型物流车和中重卡优先采用换电车型,试点期内合计制定200辆推广目标,落地几个特色示范项目,打造全市换电模式推广多元发展生态。

5.私人消费领域。通过联合经销商举办推介活动、组织集中开展换电车辆销售培训、大型车展积极展示换电车型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私人消费者对换电车辆的认可度,试点期内实现私人领域累计推广1000辆的目标。

(二)强化换电站建设保障

充分考虑主干交通线路、交通枢纽和知名旅游景点布局,规划全市换电站建设;通过强化换电站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换电站用地政策支持,简化项目报批流程,明确换电站建设标准,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等方式,高质量完成换电站建设目标。

1.结合全市旅游资源,规划换电站建设明星线路。立足三亚市主体功能区、旅游景点和主干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三亚市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及车流密度因素特征,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分布及未来3-5年交通运力发展情况,合理开展换电站建设选址规划,力争两年试点期完成25座换电站建设目标,规划一条旅游景观与换电特色融合的明星线路。

2.给予换电站建设用地保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充换电站用地,保障各类具有明确需求的车辆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与加油加气站合建换电站,将合建换电站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同时将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换电需求的场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3.简化换电站项目报备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市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办理流程按照《海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执行,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换电站设施雨棚、换电站水箱、卫生间、饮水区等作为附属设施,与换电站建设一并报批。需要备案的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凭与业主或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项目备案。

4.做好换电站验收工作。参照国家及省级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标准,明确对换电站选址、供电系统、换电站用充电机、换电站电池更换系统、换电站监控系统等重要系统的验收要求,采取文件验收+场站现场验收等恰当方式,对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组织专项验收。

5.换电站供电管理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将换电站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换电保障能力,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同时对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换电站接网的具体规定,建立快速简易报装流程、容缺受理制度和限时审批结办制度,为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

6.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鼓励整车、换电设施服务运营、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换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有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先支持兼容多品牌、光伏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共享换电站建设;建立换电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换电站运营高质量发展。

(三)延展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

充分发挥换电模式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赋能,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车网互动等商业模式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鼓励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吸引具有规模化梯次回收利用能力的“白名单”企业布点三亚,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利用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示范性项目建设和要素支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补贴方案,具体补贴细则另行制定。

2.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对接省厅主管部门,结合我市试点建设实际需求,联合换电市场主体谋划引入“电池银行”,并按相关引入政策给予奖励;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探索通过省市财政、政府产投基金、国企入股等形式,给予电池银行必要支持并明确资本结构;商业银行基于“电池银行”市场主体初期投资额,提供一定额度的金融授信,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3.保障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环节的合规使用。在换电车辆年检、二手车流通、车辆报废等环节,针对换电车辆一致性检查,满足被检车辆装载电池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溯源平台核查合格要求,不追求必须符合整车公告电池序列号,允许换电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灵活配置电池容量;允许换电车辆年检过程中对车身和电池安全性进行分离检查;换电车型报废后,允许将不含电池的车身进行单独报废处理。

4.完善运营环境,探索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互动。鼓励换电运营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研究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调节的互动方案;引导换电基础设施与电力系统协调发展,推动换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换电站与电网高效互动。

5.强化宣传推广力度,打破认知局限。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传播、线下宣讲、展览展示、活动赛事、会议论坛等途径,广泛宣传换电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逐步提升消费者认可度。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推广,健全地方标准体系

以提升换电产品的兼容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为目标,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主动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标准实践应用,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1.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换电相关企业、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围绕换电共性技术和适用于我市换电模式发展的专项技术研发开展联合攻关;对试点期内组织开展换电技术专项课题研发的相关主体,给予不超过课题总研发经费50%的经费支持,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强三亚换电技术成果输出。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企业输出换电技术研究成果。对试点期内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换电技术专利,根据专利申请类别(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现金奖励;对试点期内成功投录工程索引类(The Engineering Index)/科学引文索引类(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以及更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项目团队,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最高10000元)现金奖励。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鼓励换电标准先行先试,推动换电运营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级部门,鼓励换电地方、团体标准在我市先行先试,做好三亚市换电行业从试点到社会普及化应用专业技术审核程序的统筹规划,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统一标准实践应用,有序推动全市换电服务网络互联互通。

(五)加强换电运营监测管理

统筹换电车辆和换电站运营信息管理,推动政企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换电模式安全监管,明确车企、电池制造企业、换电运营企业和消费者各方安全责任界定归属,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纠纷;落实换电模式推广评估考核,形成换电模式推广有效抓手。

1.统筹换电运营信息管理。强化政企沟通,由市科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将全市新能源换电汽车及换电站运营信息全部纳入省级平台管理,实现对换电车辆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用户管理、换电站安全运营、用电总量、价格管理和流通管理的实时管控,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运营维护资金支持。

2.强化换电站运营安全监管。明确换电安全责任主体,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归谁,安全责任就归谁”的原则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换电站运营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换电运营公司每月开展换电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制定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承担起主体监管责任,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落实换电模式推广成效评估。由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分解细化换电试点推进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以年度为单位编制换电模式推广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总结年度推广经验不足,合理修订下一年度工作推广任务目标。

(六)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高质量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步伐。

1.给予重点示范项目奖励。执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励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申报重点应用领域的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换电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400万奖励,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换电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示范应用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奖励。

2.给予换电站建设补贴。执行《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函〔2021〕513号)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补标准,对三亚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1:1比例配套承担。2023年换电站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省相关政策执行。

3.给予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考虑换电模式推广初期车辆补能成本较高,对试点期内在海南省购买并在三亚市首次注册登记的换电版新能源车辆的实际使用者,除省级充电费用补贴外,单车额外给予6000元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对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购置并达成补贴要求的换电车辆用户,补贴标准按《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执行。

4.给予换电模式推广金融支持。开发“车电分离”销售模式下的消费信贷和保险服务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及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根据营运公司信用水平导入专属的银行授信,向换电运营企业提供电池抵押贷款服务,并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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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换电 # 汽车 # 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