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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租需要办什么手续-汽车出租费用

tamoadmin 2024-08-25 人已围观

简介1.租车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我想开出租车要什么手续3.毕节市出租车怎样办理手续的租车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法律分析:一、注册汽车租赁公司条件: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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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注册汽车租赁公司条件:

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

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5、有专业的人员。

二、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准备材料:1、公司名称在线核准;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复印件;3、全体股东原件;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公司经营范围;

申请注册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参考:企业租赁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各种品牌汽车租赁服务,机动车维修及保养,机动车美容、装潢及其用品,汽车服务连锁,汽车零部件等。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经营资质。

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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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租车需要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5、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件。

毕节市出租车怎样办理手续的

毕节市出租车办理手续有以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持有关证明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作出审批决定。合格的,发给经营许可证件;

3、持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向公安机关办理治安登记;

4、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和治安登记后,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车身装饰,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计价器,依法办理保险手续;营运车辆按规定检验合格后,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从事旅游客运汽车经营的申请者还须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发车地点、行车路线等事项,经审查同意后,取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发给的旅游通行证;

5、取得车辆牌证后,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车辆营运证及驾驶员准驾证、乘务员服务证等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从事旅游客运汽车经营的申请者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旅游准运证。

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复印件);

3、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

4、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大地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客户车辆在城市之间或者在城市里面穿梭。班车、出租车等从事客运车辆都需要办理车辆运营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文章标签: # 经营 # 车辆 # 汽车